從日本帶冷凍冷藏食品回台灣:海鮮、保冷劑與乾冰|JEPS


從日本帶冷凍冷藏食品回台灣:先確認食品能入境,再選保冷劑或乾冰

先說結論:冷凍是保存方式,不是入境資格

一件日本冷凍或冷藏食品要順利帶回台灣,必須分開通過兩道判斷:

  1. 台灣入境規則:成分、物種、活體/非活體、是否完全去除內臟、加工方式、產地、數量、證明及保育規定。
  2. 航空運送規則:保冷劑、液體、乾冰、包裝、手提/託運,以及實際承運航空公司的條件。

航空公司接受乾冰,不代表袋內食品可以入境;食品符合台灣條件,也不代表大保冷劑能通過日本國際線手提安檢。

本文不用籠統的「海鮮 YES/NO」,而用三種行動:

  • 可繼續準備:依官方旅客表不屬動物檢疫申報項目,且商品狀態明確;仍要查海關、食品、自用量、航空與 CITES/保育規定。
  • 須申報/一般旅客不要帶:屬活體、應施檢疫品或需官方證明的品項。
  • 須個案確認:物種、加工、內臟、成分或承運條件不清;購買前向主管機關/航空公司詢問,已攜帶者在通過綠線前申報。

本文不保證任何品牌可入境,也不提供固定保冷時數。規則、疫情、機型、轉機與商品保存條件會變動,請以入境及搭機當日公告為準。

食品與保冷方式:快速判斷表

情境 旅客行動 依據與注意事項
活魚、活蝦、活軟體動物等活水生動物 一般旅客不要帶 防檢署旅客表列為應申報,並說明一般旅客可攜活體限犬、貓、兔;不能把「主動申報」理解成抵達後一定放行
生鮮、冷凍或冷藏,且未完全去除內臟的鮭、鱒、鱸、鯉、鯰等表列魚類 須申報/一般旅客通常不要帶 官方附件以鮭鱒類、鱸魚類、鯰魚類與鯉魚類等類群列示,並要求健康證明等文件;不能只按包裝俗名排除
其他非活體冷凍水產,物種或處理狀態不清 須個案確認 不能從「海鮮」「冷凍」「去頭」推定免檢疫;要提供正式品名/學名、是否完全去除內臟、加工與產地
經乾燥、醃漬、調製等加工處理的水產品,或已完全去除內臟的魚類 可繼續準備 旅客參考表列為無須申報動物檢疫;仍須查海關、食品、自用量、保育物種與其他管制
珊瑚或其製品、鱘魚魚子醬、海馬、特定鯊魚等可能涉及保育物種的產品 須個案確認 CITES 有物種、附表、文件與少數個人用例外;仍可能另須保育主管機關同意,無法確認就不要買
日本產豬肉或豬肉製品,一般旅客零售包裝 通常不要帶;已帶者申報 日本生鮮豬肉與一般豬肉產品暫停輸入資訊仍有效;認可設施、指定加熱與官方證明的商業條件不能由普通收據替代
其他冷藏/冷凍畜禽肉及含肉熟食,沒有官方證明 須申報/通常不要帶 冷凍、真空、熟食或少量不取消動物檢疫
每個容器標示容量不超過 100 ml(可按 1 g=1 ml 換算)的保冷劑,放入每人一個 1 L 以下無色透明可重複密封袋 可繼續準備手提 日本國交省將凍硬或膠狀保冷劑都納入液體限制;最終由安檢判定
容器容量超過 100 ml 的保冷劑放手提行李 不可按一般液體規則手提 即使內容物少於 100 ml 或已完全凍硬也不能假設可帶;改託運前先問實際承運航空公司
乾冰為易腐食品保冷、每人總量不超過 2.5 kg,包裝可排氣並取得承運航空公司同意 可依航空公司條件手提或託運 用途、申報、標示與機型限制依承運公司;託運時依指示標示乾冰名稱與淨重
乾冰超過每人 2.5 kg,或容器完全氣密 不可按一般旅客行李運送 超量或無法排氣不符合一般條件,並有安全風險

第一道:先按食品本身判斷

肉品與含肉熟食

冷藏、冷凍、醃漬、煙燻、真空或已加熱,都只是產品狀態,不會自動取消動物檢疫。一般旅客如果沒有主管機關要求的官方證明,不要攜帶實肉、香腸、火腿、肉餃、含肉調理包等品項。

台灣目前仍有因日本古典豬瘟(日本稱「豚熱」)而暫停日本生鮮豬肉與一般豬肉產品輸入的措施;防檢署另有符合指定加熱、認可設施與官方證明的條件式輸入途徑。這不等於日本超市的一般豬肉熟食可以直接帶回。普通收據、真空袋、「已煮熟」或冷凍標示都不是例外證明。

水產品要分四層,不要寫成「冷凍海鮮都可以」

1. 活體

活魚、活蝦、活軟體動物等水生動物,屬防檢署旅客表的應申報項目;同一張表另說明,一般旅客可攜帶的活體限犬、貓、兔。一般旅客不要用保冷袋、充氧袋、食用或「觀賞用」名義自行改判,也不要以為抵達後申報就能補辦所有事前文件。

2. 表列未完全去除內臟魚類

旅客參考表列出:生鮮、冷凍或冷藏,且未完全去除內臟的 鮭、鱒、鱸、鯉、鯰等魚類,須申報動物檢疫。正式附件進一步以 鮭鱒類、鱸魚類、鯰魚類及鯉魚類 等類群規定健康證明、物種學名、產地與疫情證明等條件。

因此,不能把規則縮成只有五個中文俗名,也不能把「鱸魚」改成其他魚名。只切頭、切片或剖開,也不必然等於「完全去除內臟」。商品包裝若沒有清楚標示,購買前用正式品名、學名、完整照片及處理方式詢問防檢署。

3. 加工水產品與完全去除內臟的魚

旅客參考表將乾燥、醃漬、調製等加工水產品,以及完全去除內臟的魚類,列為無須申報動物檢疫。這只是動物檢疫這一關的分類,不會排除:

  • 海關對農畜水產品的自用量與價值規則;
  • 食品查驗或輸入限制;
  • CITES、野生動物保育或特定物種限制;
  • 複合食品中的肉類、植物或其他成分;
  • 航空公司的液體、保冷與行李規定。

因此本文只說「可繼續準備」,不對任何品牌寫永久「保證可帶」。

4. 甲殼類、軟體動物與保育物種

死的冷凍甲殼類不能一律寫 NO,也不能一律寫 YES。至少要確認物種、活體/非活體、加工狀態、產地、成分與保育限制。

CITES 文件也不能只看「少量」判斷。台灣現行公告有少數個人用例外:例如合法取得、個人非商業用途、屬 CITES 附表二的非活體標本等條件全部成立時,鱘魚魚子醬不超過 125 公克、海馬不超過 4 個,可免檢附輸出國 CITES 許可證。這只是一項文件例外,不代表動物檢疫、海關或野生動物保育法也一併免除;珊瑚也不在這項個人用數量例外清單內。無法確認物種、附表、來源或主管機關同意時,不要購買。

6 kg/1,000 美元不是禁品豁免

臺北關旅客頁列出,每位旅客攜帶的農畜水產品類總量不得超過 6 kg;供自用食品在 6 kg 以內且價值 1,000 美元以下者,可能免向食藥署申請食品查驗。這些是數量或食品查驗門檻,不會讓禁止輸入、應檢疫而缺證明,或受 CITES/保育管制的品項變成可帶

第二道:保冷劑與乾冰怎麼選

保冷劑:手提仍按液體物準備

日本國土交通省的國際線 FAQ 說明,保冷劑即使完全凍結或呈膠狀,手提仍適用液體物限制。一般原則是每個容器的標示容量不超過 100 ml;重量標示可按 1 g=1 ml 換算。所有液體須裝入每人一個 1 L 以下無色透明、可重複密封的塑膠袋。

100 ml 以上的容器即使只剩少量內容物,也不能按一般規則手提。單個大保冷磚不要賭「凍硬就不算液體」;改託運前先問實際承運航空公司,並做防漏、吸水與耐壓包裝。

乾冰:2.5 kg 是共同上限,操作程序要看航空公司

日本國交省及主要航空公司均公布:為易腐食品等保冷使用的乾冰,每位旅客總量上限為 2.5 kg,且包裝必須能釋放二氧化碳,不能完全氣密。手提/託運、事前同意、報到申報與標示都要看實際承運公司。

2026-08-11 查到的公司差異如下,僅作例示:

  • JAL:手提與託運皆可,每人 2.5 kg;A350 在 11 月至 3 月不得託運乾冰,只能手提。官網也提醒可能在機場量重,可帶乾冰重量資料。
  • ANA:限用於生鮮食品等保冷,每人 2.5 kg;手提與託運皆可。
  • 長榮航空:2.5 kg、可排氣包裝;報到時必須申報,地勤會為含乾冰的手提或託運行李加掛標示牌。機上不代旅客冷藏私人物品。
  • 星宇航空:2.5 kg、可排氣包裝;報到時申報並取得標示牌。
  • Jetstar:需要事前承運批准並在報到時申告;生鮮品能否手提也因實際營運公司而異。

「地勤一定掛牌」不能寫成所有航空公司的統一程序。共掛航班、轉機或聯程行程,須逐段確認實際承運者;班機當日如有機型、機場或裝載限制,以承運公司現場判定為準。

購買、打包、機場與入境順序

購買前

  1. 記錄正式品名、學名、是否活體、是否完全去除內臟、加工方式、原產國、完整成分、重量及保存條件。
  2. 先確認台灣入境資格,再問實際承運航空公司保冷劑/乾冰條件;有轉機則逐段確認。
  3. 保存主管機關回覆、產品頁與包裝照片。沒有明確結論時,改買常溫、成分單純的商品。

打包時

  1. 冷凍冷藏品最後再買,縮短離開冷藏冷凍設備的時間。
  2. 保留原廠包裝;外加防漏袋、吸水材料與有強度的保冷容器。
  3. 使用乾冰時依承運公司要求保留排氣能力,不放進氣密保溫瓶或完全密封箱。
  4. 秤出乾冰淨重與整件行李重量,保留購買或重量資料。
  5. 不把標籤剪掉,不用無品名分裝袋,也不把肉品藏在其他食品下方。

日本機場

  1. 有乾冰先到航空公司櫃檯,說明用途、重量、手提/託運及轉機情況。
  2. 依實際承運航空公司完成同意、申報與標示;不要把長榮或星宇的掛牌程序套到所有公司。
  3. 手提保冷劑及其他液體整理進每人一個 1 L 以下無色透明可重複密封袋;每個容器不超過 100 ml。
  4. 優格、布丁、醬汁、湯、果醬、冰淇淋等半液體食品也可能另受液體限制。

可向櫃檯出示:

冷凍食品の保冷用にドライアイスを入れています。重量は〇〇キロです。機内持ち込み/預け入れの条件と表示を確認してください。
我用乾冰為冷凍食品保冷,重量是○○公斤。請確認手提/託運條件及標示。

抵達台灣

  1. 保持原包裝。有物種、成分或檢疫疑問時,不要直接走免申報綠線。通關前可在指定農畜產品棄置箱主動丟棄;否則應詳實填寫申報單並走紅線,向海關/防檢署申請檢疫或詢問。
  2. 航空公司已收件不代表台灣主管機關必須放行;不合格、缺證明或禁止輸入的食品可能被退運、沒入或銷燬。
  3. 依《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》,旅客攜帶應施檢疫物而未依規定申請檢疫,可處新台幣 1 萬元以上、100 萬元以下罰鍰。這是一般動物檢疫罰則;不要把非洲豬瘟豬肉的特別裁罰數字直接套到一般冷凍水產。
  4. 放行後儘快依商品標示冷藏或冷凍。若包裝破損、滲漏、長時間離開要求溫度,或時間/溫度紀錄不明,不要只靠氣味判斷安全。
  5. 商品若已解凍,依製造商標示處理;不要在未確認安全與品質時反覆解凍、再冷凍。狀況不明時捨棄比冒險食用安全。

常見問題

保冷劑完全凍硬,也算液體嗎?

從日本搭國際線時仍按液體物限制準備。每個容器的標示容量須在 100 ml 以下,重量可按 1 g=1 ml 換算;再與其他液體放入每人一個 1 L 以下無色透明可重複密封袋。最終由現場安檢判定。

乾冰可以手提,也可以託運嗎?

為易腐食品保冷、每人總量不超過 2.5 kg、包裝可排氣並取得實際承運航空公司同意時,一般可依該公司條件手提或託運。JAL A350 在 11 月至 3 月不得託運乾冰;長榮與星宇另有報到申報及掛牌程序。共掛或轉機要逐段確認。

冷凍海鮮都可以帶回台灣嗎?

不能一概而論。活體、表列未完全去除內臟魚類、其他非活體水產、加工水產及保育物種,適用的判斷不同;必須提供正式品名/學名、產地、加工與內臟狀態。

哪些未去內臟魚類要特別注意?

旅客參考表列鮭、鱒、鱸、鯉、鯰等;正式附件以鮭鱒類、鱸魚類、鯰魚類及鯉魚類等類群規定。不能把它縮成只看五個中文俗名,也不要把「鱸魚」改成其他魚名。

航空公司接受託運,就代表台灣會放行嗎?

不代表。航空公司處理飛航安全與行李受理;台灣檢疫、海關、食品與保育主管機關另行判斷輸入資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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