空拍機不是「偏僻就能飛」;航空法、重要設施、地方條例、土地管理者規則可能同時適用
日本對100g以上無人機要求機體登錄,特定空域與飛行方式還可能需要事前許可、承認、飛行計畫等程序。短期旅客也不例外。
先分清楚:手持攝影、腳架、自撮棒、空拍機是四套判斷
| 器材 | 主要風險 | 當場先問 |
|---|---|---|
| 手持手機/相機 | 作品或區域禁拍、閃光燈、直播、其他旅客入鏡與長時間占位。 | 此區可拍照或錄影嗎?只限個人使用嗎? |
| 三腳架/單腳架 | 占通道、絆倒、碰撞展品、尖端越過安全線;可拍照不等於可架腳架。 | 腳架是否可用?有指定位置、時段、預約或費用嗎? |
| 自撮棒 | 伸出時視線死角大,可能碰人、列車、展櫃、樹木或神具。 | 現場是否禁止「自撮り棒」?收起後能否帶入? |
| 空拍機/無人機 | 航空法、重要設施禁飛法、地方條例、土地管理、隱私與航空運輸同時適用。 | 不是問「附近沒人能不能飛」,而是逐層確認登錄、空域、方法、場地與當日狀況。 |
器材買得到、帶得進日本,不代表使用地點允許。最安全的順序是先看現場標示與官方網站,再問工作人員;規則不明或工作人員要求停止時就收起。
三腳架與自撮棒:場所別快速判斷
| 場所 | 做法 | 理由 |
|---|---|---|
| 車站、月台、車內 | 原則上不要展開。東京Metro明確要求不要使用腳立、三腳架、單腳架及自撮棒,也不得越過白線、使用閃光或拍直播。 | 妨礙安全運行、人流與乘客隱私;每家鐵路規則仍應另查。 |
| 博物館、美術館 | 先看作品旁圖示和當次展覽規則。東京國立博物館常設展部分作品可手持拍攝,但不允許閃光、補光、單腳架、三腳架及自撮棒;特展原則禁拍。 | 作品保存、借展方權利與觀眾動線會因展區改變。 |
| 神社、寺院、庭園、城郭 | 入口、授與所與庭園規則分別確認;不在參拜線、狹窄石階、墓地或儀式附近架設。婚紗、模特、商業用途另問。 | 可拍建築不代表可占地、拍神事或使用大型器材。 |
| 街道、商店街、祇園等生活區 | 不在車道、盲道、店門、私道或住宅前停留;無法維持通行就手持拍完離開。 | 三腳架不會讓公共道路變成攝影棚;京都官方也提醒人多處不可妨礙通行或侵入私道。 |
| 展望台、活動、季節夜間開放 | 查當日條款。有些活動只在預約時段開放腳架,有些展望台禁止不可折疊腳架或要求寄放。 | 平日規則、活動規則、混雜時規則可能不同。 |
| 步道、木棧道、海邊 | 不為取景離開步道、越過護欄、踩植被或封路;風大時不要展開腳架。 | 器材倒塌、墜落及自然環境損傷比照片更重要。 |
三腳架的「30秒安全測試」
- 展開前看腳邊:盲道、避難動線、階梯、門、月台安全線與排隊區內一律不用。
- 把腳架完全收起站在原地;若旁人需繞行,代表此處不適合展開。
- 確認沒有超出欄杆、朝車道伸出、碰到展櫃或擋住工作人員視線。
- 相機不離手或有人看守;不以背包占位,也不長時間固定熱門構圖。
- 人潮、風勢或工作人員指示改變時立即收起,不爭辯「剛才有人用」。
腳架腳套、配重或較小桌上型腳架也不會自動取得許可。器材形狀不是判斷重點,占地、碰撞與管理規則才是。
空拍機第一關:100g以上要先完成日本機體登錄
| 確認項目 | 重點 |
|---|---|
| 重量 | 日本以機體本體加電池的合計重量判定;100g以上屬航空法的無人航空機規制對象。 |
| 短期旅客 | 國土交通省FAQ明確說,即使只是短期入境、從海外帶入,只要屬航空法上的無人航空機,仍須登錄並搭載符合日本規格的Remote ID。 |
| 登錄後 | 取得登錄記號後要正確標示在機體,並設定/啟用Remote ID;海外機體原有Remote ID不代表一定符合日本技術規格。 |
| 100g未滿 | 不屬一般無人航空機登錄制度,不等於任何地方都能飛。機場周邊、高高度、小型無人機等飛行禁止法、地方條例與土地管理規則仍可能限制。 |
不要到景點停車場才建立DIPS帳號。登錄、身分確認、付款、機體資訊與Remote ID設定都應在出發前完成並實際確認;無法完成就把空拍機當作不飛行的行李。
第二關:航空法的禁飛空域與飛行方法
| 類別 | 常見情況 |
|---|---|
| 原則需許可的空域 | 機場等周邊、緊急用務空域、地表/水面150m以上,以及人口集中地區等。災害時緊急用務空域會臨時指定,既有其他許可也不能取代當日確認。 |
| 原則需承認的方法 | 夜間、目視外、人或物件未保持30m、活動人群上空、危險物運輸、物件投下等。 |
| 所有飛行都應遵守 | 不得受酒精、處方藥或市售藥等影響;飛行前檢查;避免與航空器/其他無人機碰撞;不得以噪音、急降等方式造成他人困擾。 |
| 「我有證照」 | 技能證明與機體認證只在符合法定條件時可能免除部分許可/承認,並非全國通行證;第三者上空、活動、場地同意等仍需分別判斷。 |
DIPS地圖是重要起點,但不是唯一地圖。人口集中地區、機場空域、緊急用務空域和其他飛行計畫都要在接近飛行日時重新確認。
第三關:重要設施周邊是另一部法律
- 警察廳說明,國會、首相官邸、皇居、外交設施、防衛設施、指定空港、核設施等重要設施的敷地/區域及其周邊區域上空,依小型無人機等飛行禁止法原則禁飛。
- 2026年修法後,警察廳現行說明的周邊範圍為重要設施外圍約1,000m;指定會隨重要人物、國際會議等更新,東京都心尤其密集。
- 這套法律不是只看100g門檻。不要用「迷你機不到100g」推論可在皇居、機場、基地或使館附近飛。
- 即使符合例外,設施管理者同意、公安委員會/警察通報等程序也與航空法的DIPS許可分開;一份許可不能代替另一份。
出發前用警察廳最新指定清單與國土地理院地圖確認,抵達後也要看臨時指定和現場警備。附近出現警備人員、要人活動或大型會議時,不自行判讀後起飛。
第四關:土地管理者、地方條例與自然環境
| 你已完成 | 仍然不能省略 |
|---|---|
| 機體已登錄 | 不代表公園、寺社、城郭、海灘、河川敷、滑雪場或私人土地同意起降。 |
| 航空法不需許可 | 不代表地方自治體條例或管理規則允許,也不代表可侵入私有地回收墜機。 |
| 國立公園內 | 環境省說一般飛行/起降本身不一定是自然公園法的許可項目,但應先問土地管理者/所有者,並避免驚擾野生動物、損傷自然或妨礙其他遊客。 |
| 網路上有空拍影片 | 影片可能由獲許可業者、官方企畫或舊規則下拍攝,不能證明今天對一般旅客開放。 |
取得土地管理者同意時,說明日期、時間、起降點、飛行範圍、機型、重量、目的、操作者及保險。只問「可以拍照嗎」不足以代表同意無人機起降。
第五關:特定飛行的通報、日誌與事故處理
- 若屬特定飛行,除必要的許可/承認外,飛行前要透過DIPS通報日期、時間、路線、高度等飛行計畫。
- 特定飛行要攜帶/備妥飛行日誌,並記錄飛行、日常檢查、整備與改造;一般飛行也建議留下紀錄。
- 起飛前檢查機體損傷、螺絲、槳、電池、天候、衛星/通信、Remote ID、返航點與第三者進入可能。
- 航空器、直升機或其他無人機接近時保持安全間隔,必要時立即降落。
- 造成負傷時先停止飛行、救護與通報警察/消防;符合事故或重大事件時,還要迅速透過DIPS向國土交通省報告。
許可書不是事故免責。人身、物損、墜落、機體紛失、航空器接近等情況有不同義務;出發前確認旅遊保險是否排除無人機責任,必要時另備可在日本生效的賠償保險。
帶上飛機:機體與鋰電池分開判斷
| 物品 | 準備方式 |
|---|---|
| 摺疊三腳架、自撮棒 | 確認收納長度、重量與尖銳部件是否符合航空公司和保安檢查;大型器材可能需託運或特殊包裝。 |
| 無人機本體 | 關機、防止誤啟動,保護槳、雲台與端子。可否託運依電池能否拆除、容量與航空公司規則判定。 |
| 拆下的鋰電池 | 預備鋰電池不能放託運行李,應放機內手提行李,逐顆保護端子並防壓、防短路。 |
| Wh標示 | 確認電壓V與容量Ah/mAh;100Wh超過至160Wh通常有數量與航空公司批准條件,超過160Wh一般不可作旅客手荷物。 |
| 損壞或膨脹電池 | 不要帶上飛機,也不要自行郵寄;依製造商、航空公司及當地回收指示處理。 |
航空公司可比一般規則更嚴格,國際線還受出發地、轉機地與目的地影響。ANA的2026規則也要求預備電池與實際電子設備一同運送、端子絕緣;訂票後用實際Wh與數量向承運航空公司確認。
拍攝時保護他人與自己的帳號
- 不要把陌生人的臉、兒童、住家窗戶、車牌、工作證或行程資訊當成背景素材直接直播。
- 自撮棒不要在回頭走、過馬路、上下樓梯、月台或自行車道邊使用;先停在安全處再拍。
- 無人機地圖、飛行計畫、機體登錄記號與Remote ID資料不要以可被濫用的完整畫面公開。
- 商業合作、收益化頻道、模特拍攝、長時間占用或照明設備,可能被設施視為商業攝影;先取得書面許可。
- 工作人員或警察要求停止時,先降落/收起並確認理由與下一步,不在危險處爭論或繼續直播。
出發前決策清單
- □ 三腳架/自撮棒的使用地點已查到官方規則,不只看社群照片。
- □ 無人機的本體加電池重量、Wh、序號、Remote ID規格已確認。
- □ 100g以上機體已完成日本登錄、登錄記號標示與Remote ID設定。
- □ 已確認航空法空域、飛行方法、緊急用務空域與必要許可/承認。
- □ 已確認警察廳重要設施指定、地方條例、土地管理者同意與自然保護。
- □ 特定飛行的飛行計畫、日誌、事故報告與保險準備完成。
- □ 航空公司的機體/預備電池持込、託運、Wh與數量規則已取得確認。
- □ 任一項查不到時,已決定不飛、改手持拍攝或參加有許可的當地服務。
可直接出示的日文
- 三脚や自撮り棒は使えますか。(可以使用三腳架或自拍棒嗎?)
- 撮影できる場所と時間を教えてください。(請告訴我可拍攝的地點與時間。)
- ドローンの離着陸について、管理者の許可が必要ですか。(無人機起降是否需要管理者許可?)
- 商用ではなく、個人旅行の撮影です。(不是商業用途,是個人旅行拍攝。)
- ここでは飛ばしません。機体をしまいます。(我不會在這裡飛,現在收起機體。)
常見問題
| 不到100g的迷你無人機在日本就能自由飛嗎? | 不能這樣判斷。雖不屬一般100g以上機體登錄制度,機場周邊、高高度、重要設施禁飛法、地方條例與土地管理規則仍可能適用。 |
|---|---|
| DIPS地圖沒顯示禁飛,就能從公園起飛嗎? | 不一定。DIPS不取代公園或土地管理者同意、警察廳重要設施指定、地方條例與當日緊急用務空域確認。 |
| 已取得航空法許可,可以在寺院或國立公園飛嗎? | 航空法許可不是場地許可。仍要取得土地/設施管理者同意並遵守自然保護與參拜規則。 |
| 車站沒有寫禁止,可以快速用一下自撮棒嗎? | 先查鐵路公司規則或詢問站員。東京Metro明確禁止在站內/車內使用腳架、單腳架、自撮棒等拍攝輔具。 |
| 無人機備用電池可以放託運行李嗎? | 不可以。預備鋰電池應放手提行李、逐顆防短路,並依實際Wh、數量與航空公司規則確認。 |
相關指南
官方來源與查核
- 日本國土交通省:無人航空機飛行規則總入口
- 國土交通省:機體登錄與海外旅客FAQ
- DIPS 2.0:登錄、許可、飛行計畫與事故報告
- 國土交通省:禁飛空域與飛行方法
- 國土交通省:特定飛行許可・承認入口
- 國土交通省:飛行計畫與飛行日誌
- 國土交通省:事故報告與負傷者救護義務
- 日本警察廳:小型無人機等飛行禁止法
- 日本警察廳:重要設施最新指定
- 環境省:國立公園內使用無人機
- 東京Metro:站內與車內攝影規則
- 東京國立博物館:攝影與腳架規則
- ANA:鋰電池與受限制手荷物
最後查核:|無人機指定區域、緊急用務空域、航空公司與設施規則會即時變動;在接近飛行日與起飛前重新查國土交通省、警察廳、管理者及承運航空公司。編輯:金子孝明/JEPS編輯部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