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日本買藥,不要只用包裝或商品名選擇
台灣與日本可能使用不同商品名,但有效成分相同。購買前把目前服用的藥、過敏、持病與症狀告訴藥師或登錄販賣者。
先說結論:先找「有效成分」,再找品牌
日本商品名、劑量與台灣可能不同。把目前服用的處方藥、成藥、保健品、過敏與持病資料給藥師或登錄販賣者看,由專業人員確認是否適合;不要只憑包裝顏色、暢銷排行或「強效」字樣選藥。
本文是購買與安全確認指南,不替代個別診斷、藥師或醫師指示。
日本OTC藥品分類
| 分類 | 誰可販售/資訊要求 |
|---|---|
| 要指導醫藥品 | 由藥師提供必要資訊;部分品項需面對面確認,制度依品項與2026年修法規定。 |
| 第1類醫藥品 | 由藥師販售,藥師有提供適正使用資訊的義務;藥師不在或服務時段結束時可能買不到。 |
| 第2類/指定第2類 | 藥師或登錄販賣者可販售。指定第2類通常需特別留意禁忌與相談事項,應主動詢問。 |
| 第3類 | 藥師或登錄販賣者可販售;仍有副作用、交互作用、年齡與用量限制。 |
「藥妝店有上架」不代表對每個人都安全。收銀員也不一定是可提供用藥判斷的專業人員,請找名牌或櫃台標示為薬剤師/登録販売者的人員。
2026年5月起:部分成分購買會被確認
厚生勞動省將含可待因、二氫可待因、麻黃鹼、偽麻黃鹼、甲基麻黃鹼、溴戊醯尿素等指定成分的產品列為「指定濫用防止醫藥品」。購買時店家須確認使用情況、是否在其他店購買;買多盒或大容量時還會詢問理由,特定年齡以下購買也有更嚴格限制。
這些成分可出現在部分感冒、止咳等產品中。被詢問年齡、症狀、數量與其他購買紀錄是安全制度的一部分,不要分店購買來規避確認,也不要代替他人大量購買。
購買前給專業人員看的資料
- 症狀、開始時間、嚴重程度、是否發燒,以及已經使用過什麼。
- 年齡與體重;兒童務必提供精確年齡,不以成人藥自行減半。
- 所有處方藥、成藥、外用藥與保健品的有效成分、每次劑量、每日次數,用照片或英文藥袋呈現。
- 藥物/食物過敏、氣喘、肝腎疾病、胃潰瘍、高血壓、青光眼等既往情況。
- 懷孕、可能懷孕、備孕或授乳,以及是否需要開車、騎車或操作機械。
PMDA提醒,治療中、持病、懷孕、授乳、過敏或使用健康食品者應在選藥時諮詢;「小兒用」也不代表所有兒童年齡都能使用。
成分重複:用表格逐欄比,不看品牌
| 常見組合 | 可能重複或衝突 |
|---|---|
| 綜合感冒藥+退燒止痛藥 | 可能重複解熱鎮痛成分,增加超量與副作用風險。 |
| 綜合感冒藥+抗過敏/暈車藥 | 可能加重嗜睡、口乾等;是否能併用須由專業人員確認。 |
| 止咳藥+另一款感冒藥 | 可能重複鎮咳、祛痰或指定濫用防止成分。 |
| 處方藥+日本OTC/保健品 | 可能有禁忌或交互作用;不能只因一個是「保健品」就忽略。 |
購買後先讀盒內添付文書的「してはいけないこと」「相談すること」「用法・用量」。PMDA可依商品名、成分與風險區分搜尋最新添付文書;看不懂時不要自行混搭。
使用後的停止線
- 依說明書的次數、間隔、年齡與使用天數,不因沒效就自行加量。
- 出現新症狀、皮疹、腫脹、呼吸不適、強烈嗜睡、意識變化等異常時停止使用並求助。
- 效果不足、症狀加重或超過說明書建議期間仍未改善,改看醫療機構,不再連續換藥試。
- 不要把自己買的藥分給同行者;年齡、過敏、疾病與其他用藥不同。
- 保留包裝、添付文書、批號與收據;需要就醫時全部帶去。
哪些情況不要先逛藥妝店
呼吸困難、意識異常、臉或喉嚨快速腫脹、抽搐、大量出血、突然劇烈胸痛/頭痛/腹痛、無法補充水分、症狀快速惡化等,應立即尋求醫療協助;緊急救護撥119。
嬰幼兒、高齡者、孕婦、重大慢性病患者、正在服多種處方藥者,即使症狀看似普通,也優先諮詢藥師或醫療機構。JNTO官方「Guide for when you are feeling ill」可依地區、語言與科別找醫療機構。
免稅購買:旅途中要吃的藥分開結帳
目前日本免稅制度把藥品列為消耗品。免稅消耗品須按指定方式包裝,並以帶出日本為前提;日本稅關也說明,免稅品不得在日本轉讓或消費,出境時可能確認持有狀況。
如果是旅途中立即需要使用的藥,購買前直接告訴店員,確認以含稅方式另行結帳。不要拆開免稅封裝使用後才到機場詢問。制度將在2026年11月改為退稅方式,之後旅行者應再確認新規。
帶回台灣:個人自用不等於無上限
| 非處方藥 | 台灣食藥署現行說明:每種最多12瓶/盒/罐/條/支,合計不超過36件。 |
|---|---|
| 處方藥 | 無醫師處方或證明以2個月用量為限;有文件者不得超過合理用量,且最多6個月。 |
| 管制藥品 | 須有醫師處方或證明,並受合理用量與最長6個月等規定限制;食藥署建議避免購買攜帶含台灣管制成分藥品回國。 |
| 郵寄/轉售 | 寄送一般藥品回台須申請核准,管制藥品不得郵寄或快遞;所有自用帶回品不得轉售。 |
成分在日本是OTC,不代表在台灣分類相同。保留原包裝、成分、說明書與收據;不確定成分或數量時,出發前問台灣食藥署與海關。
可直接出示的日文
- 薬剤師か登録販売者に相談したいです。我想諮詢藥師或登錄販賣者。
- この薬と成分が重複しますか。會和這個藥重複成分嗎?
- この薬を服用中です。併用できますか。我正在服用這個藥,可以一起用嗎?
- 妊娠中/授乳中です。使用できますか。我正在懷孕/授乳,可以使用嗎?
- 旅行中に使うので、免税ではなく別会計にしてください。旅途中要使用,請不要免稅並分開結帳。
常見問題
| 第3類就一定安全嗎? | 不是。仍有禁忌、副作用、交互作用與年齡限制,須讀添付文書並遵守用法用量。 |
|---|---|
| 台灣常吃的藥,日本買同品牌即可嗎? | 不可只看品牌。不同國家版本可能成分或劑量不同,應比對有效成分並詢問專業人員。 |
| 免稅買的感冒藥能在日本拆來吃嗎? | 免稅品以帶出日本為前提,不得在日本消費。旅途中要用的藥應事前詢問並以含稅方式分開購買。 |
| 買回台灣送朋友可以嗎? | 食藥署規定入境攜帶限個人自用且不得販售;數量與管制成分另有規定,不要代購或轉售。 |
相關指南
官方來源與查核
- 厚生勞動省:2026年醫藥品販售制度
- 厚生勞動省:指定濫用防止醫藥品
- PMDA:市售藥購買與使用注意
- PMDA:OTC添付文書與成分搜尋
- JNTO:外國旅客醫療機構搜尋
- 國稅廳:外國旅客免稅與消耗品
- 日本稅關:免稅品出境與禁止在日消費
- 台灣食藥署:自用藥品攜帶限量
最後查核:|藥品分類、添付文書、販售限制、免稅與入境規定會變更,以藥師/醫師、厚生勞動省、PMDA、日本稅關與台灣食藥署最新資訊為準。編輯:金子孝明/JEPS編輯部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