藥品能否帶入日本,要看成分、數量與種類
攜帶藥品入境日本|先看結論
不要只用「常備藥」或「處方藥」判斷能否攜帶。先確認成分、用途、數量與是否屬於麻醉藥品、向精神藥或其他特別管制項目;可能需要輸入確認時,應在離開台灣前完成官方程序。
本頁範圍:本頁提供行前確認順序,不代替厚生勞動省、地方厚生局、醫師或海關對個別藥品的判定。藥品應保留原包裝、處方或可辨識成分的資料。
「台灣可以取得」不代表可直接帶入日本。尤其處方藥、管制成分、注射用品或較大量藥品,可能需要在出發前辦理確認或許可。
最安全的行前做法
- 用藥品正式名稱與成分確認日本規定,不只看商品名。
- 保留原包裝、標籤及處方資料,不要全部換裝到無標示藥盒。
- 只攜帶旅程合理需要的數量。
- 準備可說明疾病、成分、劑量與服用方法的文件。
- 有疑問時在出發前向日本主管機關確認。
特別需要提早確認
處方藥
數量或種類可能涉及Import Confirmation。
管制藥品
麻醉藥品、興奮劑原料等可能需要事前許可或禁止攜帶。
醫療器材
注射器、隱形眼鏡與其他器材也有個人使用數量規定。
本文不能代替主管機關判定
藥品規定可能更新,且相似商品名也可能有不同成分。請以日本厚生勞動省及麻藥取締部的最新資料為準,不要只依旅行網站或社群貼文判斷。
旅行中保管
- 每天必須服用的藥放在隨身行李,不放託運行李。
- 保存處方、過敏資料與保險聯絡方式。
- 需要溫度管理的藥品,事前向醫師、航空公司及住宿確認。
先說結論:先查有效成分,再分成一般藥品與受管制成分兩條流程
商品名相同或都是醫師處方,不代表日本規則相同。先把每一種藥的有效成分、劑量、劑型與總量列成表,再查是否屬麻醉藥品、向精神藥、興奮劑/覺醒劑原料或其他禁止/管制成分。一般藥品超過免申請數量時走「輸入確認」;受管制成分則由麻藥取締部按分類判斷,不能只拿一般輸入確認代替。
第一步:建立藥品清單
| 欄位 | 怎麼填 |
|---|---|
| 商品名 | 台灣包裝上的完整名稱,只作辨識,不能單靠它查規則 |
| 有效成分 | 英文通用名/學名、每顆或每毫升含量 |
| 劑型 | 錠劑、膠囊、液體、貼片、吸入劑、預充式針筒等 |
| 數量 | 總顆數/支數與每日用量,換算可使用幾天 |
| 用途 | 疾病名稱、服用方式、是否必須連續使用 |
| 開立者 | 醫師/院所聯絡資料及處方日期 |
複方藥要逐一查所有有效成分;保健品、草藥或減重/提神產品也可能含日本管制成分,不能因包裝寫「天然」就跳過。
一般藥品:厚生勞動省的免申請數量
厚生勞動省目前說明,為本人自用且不屬禁止/另行管制成分時,下列範圍通常不需申請Import Confirmation(輸入確認)。這是免申請數量,不是對所有成分的自動許可。
| 類型 | 免輸入確認範圍 |
|---|---|
| 處方藥、毒藥/劇藥 | 最多1個月用量 |
| 外用藥(不含處方藥、毒藥/劇藥) | 每一品項最多24個 |
| 注射藥與該藥注射器 | 最多1個月用量,且限預充式針筒或自我注射套組 |
| 其他藥品、醫藥部外品 | 最多2個月用量 |
超過上述數量,或屬厚生勞動省規定「不論數量都需確認」的品項時,要在離開台灣前取得輸入確認證並於通關時出示。
受管制成分:不要只看「一個月」
| 分類 | 原則 |
|---|---|
| 麻醉藥品 | 依成分與數量向日本麻藥取締部辦理事前許可;進出日本都可能有程序 |
| 向精神藥 | 依官方表列成分、總量與是否為注射劑判斷;超過表列量或注射劑可能需醫師證明 |
| 覺醒劑/興奮劑 | 部分成分即使在海外合法處方也禁止個人攜入;不能用醫師處方取代禁令 |
| 覺醒劑原料 | 依成分與數量可能需要事前許可 |
| 大麻、鴉片等 | 按日本法分類與禁限規定處理,務必事前向麻藥取締部確認 |
典型例子:日本麻藥取締部FAQ明示,含amphetamine的ADDERALL不能由個人旅客為治療目的攜入;含lisdexamfetamine的VYVANSE則屬覺醒劑原料,需取得事前許可。例子只用來說明「商品用途相似,成分規則仍可能相反」,你的藥必須逐成分確認。
輸入確認怎麼申請
厚生勞動省的「醫藥品等輸入確認情報系統」可在線辦理個人自用輸入確認;官方自2025年7月1日起,對可在線申請的類別原則採線上申請。流程是建立帳號、選擇個人使用、填寫資料與上傳文件,經主管地方厚生局審查後下載電子輸入確認證。
- 先確定抵達機場/港口與管轄厚生局,不把申請送錯窗口。
- 準備藥品名稱、成分、數量、用途、醫師資料、行程/電子機票等系統要求文件。
- 預留補件與假日時間,不在出發前一晚才送出。
- 收到證書後逐項核對姓名、藥品、數量、入境口岸與日期。
- 手機與離線位置各保存一份,通關時依海關要求出示。
輸入確認系統處理的是藥機法相關程序;若成分屬麻醉藥品等,仍要使用麻藥取締部指定的另行程序。
醫師證明建議包含什麼
- 旅客護照英文姓名。
- 疾病/治療需要。
- 每種藥的英文通用名、劑量、濃度與劑型。
- 每日使用方式與攜帶總量。
- 開立醫師姓名、簽名、聯絡方式與日期。
麻藥取締部對管制藥品文件有具體要求,不能只帶中文藥袋或沒有簽名的截圖。請按該成分所屬流程準備,不自行翻譯後假設一定有效。
打包與通關
| 做法 | 原因 |
|---|---|
| 保留原包裝與藥袋 | 讓成分、劑量、姓名與開立資訊可辨識 |
| 必要藥放隨身行李 | 降低托運延誤風險;液體、針具與保冷用品另查航空安檢規則 |
| 處方與許可分開備份 | 手機沒電或行李分開時仍可出示 |
| 只帶本人合理用量 | 自用輸入不得販售或交給他人 |
| 有疑問主動申報 | 把官方回覆、許可與藥品一起交海關判斷,不隱藏或拆掉標示 |
時差與旅途中服藥
不要自行因日本快台灣1小時而加倍、漏服或大幅改變間隔。出發前請醫師/藥師把跨時區、飛行日、餐前餐後與漏服處理寫清楚;需要冷藏或避光時,同時向藥師、航空公司與住宿確認可行方式。
- 手機行程用日本時間標記,但保留原服藥規則。
- 不要把藥放在高溫車廂、陽光直射窗邊或無人保管的行李。
- 遺失、變質或用量不足時,不直接在日本購買相似外觀產品替代;先詢問醫療專業人員。
攜帶藥品入境日本 FAQ
處方藥一個月內一定可以帶嗎?
不一定。「最多1個月用量」是一般處方藥的免輸入確認數量,不是對所有成分的自動許可。麻醉藥品、覺醒劑/興奮劑原料、禁止物質及其他特別管制成分要另按官方分類確認。
感冒藥、止痛藥或過敏藥是成藥,就不用查嗎?
仍要查。日本主管機關按有效成分與分類判斷,不只看「成藥」或商品名;複方藥要逐一列出所有有效成分與含量。不同國家的同名或相似用途產品,配方也可能不同。
有台灣醫師處方,就不用日本許可嗎?
不一定。醫師文件可說明治療需要,但不能取代日本要求的Import Confirmation、麻醉藥品/覺醒劑原料事前許可,也不能讓禁止物質變成可攜帶。
ADHD、安眠或抗焦慮藥可以帶嗎?
不能只按用途一起判斷。麻藥取締部明示程序取決於成分類別;部分藥在外國合法處方仍禁止攜入。先用英文通用名查官方Controlled Substances List;無法確認時,把成分、含量、總量與行程交由麻藥取締部判定。
胰島素、預充式針筒或自我注射套組怎麼準備?
厚生勞動省目前列出,注射藥與該藥的預充式針筒或自我注射套組,最多1個月用量一般可免Import Confirmation;但成分若另受管制、數量超過、或器材不屬該範圍,仍要另行確認。液體、針具、保冷與機上攜帶也要同時向航空公司與安檢規則確認。
可以幫同行家人把全部藥放在自己的行李嗎?
個人輸入制度以本人自用為前提。最穩妥的做法是每位使用者保留自己的原包裝、處方/醫師資料與需要的許可,並只帶合理用量;若需由照顧者集中管理兒童或家人的藥,出發前向主管機關確認文件與通關方式。
Import Confirmation要提前多久申請?
不要等到出發前一晚。官方審查可能遇到補件、週末、假日或窗口休業,受管制藥品也有不同文件與程序。確認成分後立即查看所屬系統與管轄窗口的最新說明,預留充分時間;尚未取得所需證明前,不要假設已可攜入。
藥放分裝盒比較方便,可以嗎?
旅途中可依醫療專業人員建議管理,但入境時最好保留原包裝、藥袋、成分與劑量標示、處方及許可,避免無法辨識。不要為了省空間拆掉全部標籤。
不知道英文成分或無法判斷分類怎麼辦?
請開藥醫師或藥師提供英文通用名、每單位含量、劑型與總量,再向厚生勞動省、管轄地方厚生局或麻藥取締部確認。不要只寄商品照片或用中文商品名猜測。
官方來源與查核
- 厚生勞動省:旅客攜帶個人用藥入境
- 厚生勞動省:醫藥品等輸入確認情報系統
- 厚生勞動省:個人輸入藥品Q&A
- 麻藥取締部:受管制藥品旅客申請指南
- 麻藥取締部:個人攜帶麻醉藥品等進出日本
- 厚生勞動省:個人輸入規則與管轄厚生局
最後查核:|編輯:金子孝明/JEPS編輯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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